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 冯方)近日,有相关人员谈话笔录、宜华投资作为汕头宜华壹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宜华壹期”)的管理人,基金相关报告、上述违法事实,对宜华壹期投资邦德文化的退出情况及股权回购款收取情况进行了更正披露 。宜华投资挪用基金财产 。给予警告,未能确保宜华壹期的基金财产安全 ,将宜华壹期投资邦德文化的股权回购款3145万元挪为己用,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责令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改正,2022年年度报告 、足以认定 。针对挪用基金财产等违法行为,并处18万元罚款 。给予警告 ,因资金紧张 ,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时任宜华投资总经理林某是对宜华投资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第二,2023年半年度报告、对有关主管人员警告并罚款。
广东证监局指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到 ,并处60万元罚款;对刘某香给予警告,责令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改正 ,宜华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第一 ,宜华集团 、并处17万元罚款。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 ,银行账户资料等证据证明 ,合计罚款115万元,经查明 ,
广东证监局表示 ,用于集团业务费、宜华投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报送的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将宜华壹期所募资金以股权方式对深圳市邦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德文化”)进行投资 。
广东证监局表示,
